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网络通信产业联盟(下称联盟),英文名称为“Network Communications Industry Alliance”,英文缩写为“NCIA”
第二条 联盟的性质:联盟由在从事信息化与通信融合标准、应用、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的知名企业、媒体自愿组成,是一个集联合性、专业性和行业性于一体的行业性组织
第三条 联盟的宗旨:打造以产、学、研、服多赢的开放性产业平台,为中国信息化与通信融合研发机构业、生产企业服务,系统集成企业、为中国信息化与通信融合技术标准建设服务。充分凝聚联盟内各成员的力量,整合优质资源,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制定业内技术标准,提高整体研发能力,加强行业内外的广泛合作,扩大行业应用规模、产品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通过挖掘培育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一步提升中国信息化与通信融合服务业知名度、美誉度和国际市场竞争力,推动信息化与通信融合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第二章 联盟的主要任务
第四条 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呼吁联盟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争取稳定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维护成员的正当合法权益,起到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纽带和协调作用
第五条 建立和制定联盟内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环境和机制
第六条 制订产业发展所需的相关技术标准,定期举办联盟内的信息交流、研讨、服务等活动。积极开展信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人才服务等项工作
第七条 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开展联盟内外的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的合作
第八条 提倡在联盟内成员之间优先采购和选用的合作原则。提升联盟成员在产业的服务、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的整体水平;促进联盟成员单位参与产业服务相关产品、技术、解决方案、服务的提供和运营,协调会员之间相互配合,形成良性的产业链和产业发展环境
第九条 保护联盟内各企业的专利、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建立联盟成员之间知识产权的许可和转让的优惠制度
第十条 建立联盟网站和宣传渠道,在加强联盟信息交换同时扩大联盟在业内信息化的影响,有计划的发展联盟成员,逐步建立完善的系统产业链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 联盟发起单位: 详细见发起单位成员名单
第十二条 联盟执行单位:网络通信中国网(www.voipchina.cn)
第十三条 联盟组织架构:
名誉主席
名誉副主席
主席
秘书长
副主席
1.联盟大会为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指导联盟开展工作,决定联盟重大事务。联盟大会主席团设名誉主席1名,名誉副主席2名,主席1名,副主席多名。主席团每半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2.联盟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对主席团负责。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十四条 联盟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联盟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进展情况
2.提名副秘书长人选,报主席团审议
3.召集和主持联盟主席团会议
4.监督、检查主席团决议的落实情况
5.代表本联盟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和参加各种重大活动
第四章 加盟条件
第十五条 申请加入联盟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诚信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在行业内处于领先位置
2.热衷于推动产业服务业及技术标准的发展
3.拥护本联盟的章程,履行本联盟的各项义务
第五章 加盟程序
第十六条 申请加入联盟的程序如下:
1.填写《加盟申请表》,提交营业执照、机构组织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秘书处初审后报主席团会议审议
3.经主席团授权,秘书处可审批新会员并报请下次主席团会议确认
第六章 联盟成员的权利
第十七条 联盟成员平等享有联盟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
1.享有《网络通信产业联盟》徽标的使用权
2.享受联盟网站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免费发布服务(发布内容要以联盟成员共享的版块和栏目主题内容为准)
3.以优惠价参加联盟主办的培训、研讨、联谊会、展览会及高峰论坛等活动
4.经联盟秘书处书面批准,联盟成员可以联盟名义举办活动
5.对联盟秘书处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并进行监督
第七章 联盟成员的义务
第十八条 联盟成员应履行联盟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
1.遵守《网络通信产业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遵守行规行约
2.联盟成员须按统一格式在其宣传资料的显著位置标注联盟徽标和名称
3.承担联盟委托的工作,支持和积极参加联盟举办的各项活动
4.推荐联盟新成员
第八章 退出和除名
第十九条 对于背离《网络通信产业联盟》宗旨,违反本章程中的义务规定条款并协商无效的成员,本联盟将做除名处理,通报联盟所有成员,停止其一切联盟内部活动
第九章 经费
第二十条 经费来源
1、联盟发起单位每年交纳1万元的会费,赞助不限
2、企业会员:理事长单位年费:人民币3万元整;常务理事单位年费:人民币10000元, 理事单位年费:人民币5000元整;联盟会员年费为人民币3000元整 ;普通会员免收年费;个人会员:年费为人民币500元整
3、成员赞助
4、其它收入
第二十一条 经费支出
1、经费支出联盟秘书处所需的管理费用支出
2、联盟举办各项活动支出
3、其它与联盟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二条 联盟日常财务事务由秘书处管理
第十章 其 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有关条款,经主席团通过,可对本章程进行补充或修正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联盟成立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联盟秘书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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