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经信局、杭州市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杭州市数据中心优化布局建设的意见》,将加快杭州市数据中心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协调杭州市地区数据中心优化布局。
关于杭州市数据中心优化布局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杭州市数据中心基础建设,根据《浙江省数据中心优化布局建设的意见》,结合杭州市实际,杭州市经信局、杭州市发改委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数据中心优化布局建设的意义
以数据中心建设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推进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为城市和产业发展提供了先行性和基础性的服务。通过对杭州市数据中心的优化布局,可有力促进杭州市新制造、新消费、新电商和新治理的发展,全面推进“三化融合”。为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至2025年,杭州全市数据中心布局得到优化,采用先进节能技术集约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控制在10个左右,数据中心服务器总数达到100万台左右。绿色节能水平不断提高,数据中心普遍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新建数据中心PUE(能源使用效率) 值不高于1.4,改造后的数据中心PUE值不高于1.6。实现建设有序、布局合理、规模适度、保障有力、绿色集约的数据中心发展新格局,有效支撑我市数字经济发展。
三、布局原则
(一)建设原则
重点在要素资源及保障条件好的地区发展,各地发展数据中心所需用地、用电、用水、能耗指标等资源条件主要采取自行平衡的方式解决,重大项目全市统筹。
优先发展单位效益好的大型(超大型)云数据中心,支持属于关键基础设施的数据中心建设。
支持整合提升低小散旧数据中心,通过淘汰一批生产率和能效水平低、功能单一、规模小、效益差、资源浪费严重的数据中心,腾出能耗指标,推动集约化建设。
支持对产业发展带动作用大的数据中心,通过数据中心建设引进互联网等领域骨干企业,汇聚一批数字经济产业链企业,促进数字经济快速发展。
(二)空间布局原则
重点布局“三核、三副”。
“三核”布局区:以萧山区、钱塘新区、淳安县为核心规划布局5-7个左右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以按需建设以低时延、高带宽应用为主的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形成区域数据中心集约化发展,打造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核心区域和辐射高地。
“三副”布局区:在富阳、临安、桐庐共布局3-5个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在提升骨干网络传输和交换能力的同时,拓展延伸服务,满足全市数字经济核心区域产业发展刚性需求。
异地布局区:存储类、档案类、灾备类等数据交换和应用时延要求不高的数据中心,鼓励到建德及杭州市外气候适宜、能源充裕的一类和二类地区建设。
限制布局区:除已经取得审批的数据中心外,主城区范围内限制建设大型以上数据中心。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数据中心布局引导
推进市内数据中心优化布局和集约化建设,做好空间、规模、资源的统筹谋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统一,对涉及控规局部调整的,按照《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13号)及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以政策引导和市场驱动相结合,立足应用需求,兼顾能源、气候、自然冷源、网络设施、能耗指标等要素和条件,以“三核、三副”为重点科学合理布局建设数据中心。
(二)做好数据中心节能审查
依法依规做好新建数据中心的节能审查,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新建数据中心PUE值不得高于1.4的规定。推动现有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2025年前达到PUE值1.6以下。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多种措施,解决符合布局导向的新建重点数据中心项目能耗指标问题,综合考虑存量改造项目能耗指标。
(三)推进先进节能绿色数据中心建设
积极发展云数据中心,推进虚拟化、弹性计算、海量数据存储等关键技术应用,提高IT设备利用率。强化绿色设计,推广整机柜、模块化、智能化管理等先进技术,提高数据中心部署效率。加强先进节能技术应用,推广能源信息化管控系统,扩大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做好水网规划和水源保障工作,提高数据中心资源利用率和运行效益。单项目设计总功率不小于18000kW;整体规划优先发展超大型数据中心园区建设,提高资源利用率及运行效率。
(四)完善数据中心高速承载网络
加快推进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构建跨区域数据中心高速承载网络,满足大容量、高速率、高质量数据传输需求。研究推进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间的直连链路建设,加强网络互通和优化,满足跨地域资源调度和互访需求。
(五)整合提升低小散旧数据中心
通过推动企业上云、政府购买云服务、开展数据中心绩效评估等多种措施,加快淘汰一批规模小、效益差、资源浪费严重的低小散旧数据中心,力争通过5-6年左右时间,我市低小散旧数据中心数量下降50%。实施“腾换”并举措施,推进集约化建设,实现数据中心的提质升级,节约社会资源成本。
(六)优化政务数据中心建设
政务云平台和政务数据中心由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根据实际需要实行省统一部署或省市两级节点部署、互联互通。各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新建系统统一部署到政务云,已有系统逐步向政务云迁移。推动政府数据中心外包,逐步减少政府自建数据中心的数量,实现政务数据中心从粗放式、离散化的建设模式向集约化、整体化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变。
(七)加强数据中心安全管理
完善数据中心安全防护和保障体系,网络与信息安全应符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应达到三级。加强数据中心运营企业信用管理,督促数据中心运营企业加强风险管控,强化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推动数据中心运营企业制定和完善数据中心应急响应机制,开展重点数据中心灾难恢复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协调机制
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对各地相关工作的指导。各区、县(市)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好本地区数据中心建设和发展。
(二)制定分级管理细则
“十三五”期间在建的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由各地统筹协调解决用地、用电、用水等要素资源,用能指标由各地自行平衡解决。拟在“十四五”期间建设的重点数据中心项目,在分解“十四五”能源“双控”目标任务中给予倾斜。符合绿色数据中心标准的优先支持参加电力直接交易试点。鼓励数据中心运营企业与省内外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用能权交易。
(三)加强行业监管和服务
加强许可证管理,规范数据中心市场秩序。完善数据中心项目备案制度,推进项目信息共享,及时掌握数据中心发展现状。鼓励IDC运营企业开展节能与绿色化改造工程,参加国家数据中心绿色等级认证。建立和完善专家咨询及第三方机构服务机制,为全省数据中心发展决策和项目建设提供专业支持。
(四)加强标准体系建立和宣贯
对照国家标准,建立自我评价、社会评价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机制。支持企业、联盟协会、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家数据中心法规、标准制定和修订,加大已发布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充分发挥标准的引导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