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龙江省综治办获悉,2010年以来全省各级综治部门围绕深入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突出抓好“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大防控,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综治责任制落实”七项任务,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和谐稳定。全省公众安全感达到94.9%,连续4年保持上升趋势;“平安龙江”建设群众满意率、知晓率、参与率分别达到95.6%、86%、78.9%,为历年最高。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开展,“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建立了调处中心,96.7%的乡镇、街道成立了调访办,93.6%的行政村建立调解室。全省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82%。全省13个市地全部制定实施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意见或实施细则。一年来,全省共评估重大项目361个,否决或暂缓实施49个。全省一般性矛盾纠纷化解率为94.6%;群体性矛盾纠纷化解率为54.8%。
社会管理不断创新,综治工作服务保障社会建设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创新流动人口管理,在全省积极推广哈尔滨市南岗区探索推行“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加强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回归释解人员综合衔接率、综合安置率分别得到明显提高。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不断强化。加强了对互联网“虚拟社会”的监管和舆论引导。
严打整治工作强势不减,2010年,全省刑事案件立案同比减少,八类主要刑事案件立案同比减少,全年全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火灾事故死亡人数、直接损失同比分别下降。全省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全部到位。
城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综治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强化,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大力推进技防、物防、人防建设,全省城乡防控视频监控点总数大幅增加,93%的乡镇、街道建立了综治工作中心,87%的村、社区建立了综治工作站。
截至目前,全省授予“平安市(地、系统)”9个,达总数60%;“平安县(市、区、局)”152个,达总数93.3%。省级“平安市场”53处、省级平安医院12家、“省级安全和谐校园”242所,全省1202个新农村建设试点乡村的平安创建达标率接近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