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在青海省公安厅与青海电信系统集成分公司联合举办的青海省重要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会议上,青海电信系统集成分公司获得由国家公安部下发的《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机构》资质,成为我省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获得该资质的公司。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基本国策,其核心思想就是对我国重要的信息系统分等级保护、对信息安全分等级监管,对安全事故分等级响应。在申请测评资质的过程中,青海电信系统集成分公司投入了一定的人力和财力,成立专门的信息安全等级测评中心申报领导小组,指派员工到北京学习,先后进行了三次严格的考试,取得高级测评资格证书1名,中级测评师证书5名,初级测评师证书7名。10月中旬,青海电信系统集成分公司根据公安部评审组提出的相关意见,对相关管理制度及测评方案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公安部评审组对整改后的资料给予了较高的评价,最后顺利通过国家级评审,准予青海电信系统集成分公司依法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就我省而言,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有利于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同步建设信息安全设施,保障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相协调,提高整体安全保护水平,保障我省信息系统安全正常运行,进而保障各行业、部门和单位的职能与业务安全、高速、高效地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