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建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发现存在故意损坏、阻挠抢修工作造成长期无信号的项目,将按省动态管理办法和市企业信用监管平台进行扣分,并将参建该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为加强安全管理,2009年1月1日起,东莞市对所有在建工地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实施视频实时检查。《通知》称,对视频监控检查中施工、监理企业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的,东莞市住建局将即时签发扣分通知书,并用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监理企业总监),同时立即将该不良行为记录在企业的信用档案中并予以公示。被扣分企业应在收到电话及短信通知后立即通过“东莞建设网→不良行为公示”查询扣分情况,并到该局办事窗口签领扣分通知书。
东莞市住建局表示,根据近期视频监控系统情况,不少工程视频监控摄像头有经常性损坏的现象。对抢修发现存在故意损坏、阻挠抢修工作造成长期无信号的项目,由安监站组织到现场对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人员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现场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同时严格按有关规定签发执法文书并按省动态管理办法和市企业信用监管平台进行扣分。
相关工程项目视频监控摄像头修理好后,将持续对该工程现场人员进行视频监控点名,并将参建该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大对其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他工地的视频监控点名频率,市质监站、安监站加大对其工地的巡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