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对此,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处处长卢林昨日表示:“我们不单单要关注校车安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关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
吉林省要求校车要属地管理
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上,校车安全问题第一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省长王儒林在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推进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车辆统一管理,努力保障交通安全”作为今年要办好的十二个方面民生实事之一。
卢林介绍,去年9月份,省政府办公厅就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强调校车要坚持属地管理,其中明确指出: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成立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教育、公安、财政、交通、税务、安监、物价等部门及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参加,层层签订管理责任状。“城市专用号段车辆可在公交专用道行驶、优先通行。”卢林说。
保障农村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卢林表示校车问题真正的难点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提出:“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需要的农村地区,要采取措施保障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今年2月,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保障机制,省教育厅将通过引入保险经纪人模式,推进中小学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保险规范管理。全省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车辆统一安装车辆安全管理信息系统(GPS卫星定位系统、车内外3G网络移动视频监控系统)。“有了GPS就能查到校车是否超速,装了车内外视频监控系统就能够知道是否超员。”卢林说。
2月25日至3月5日,省教育厅联合省交通总队进行了校车排查行动,“我们现在力争每个季度大范围的排查一次。”卢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