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受 LNZC2014-008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个合同包, 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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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5 .如果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应提供本次招标设备中核心设备(多点控制单元MCU、视频终端)的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复印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评标委员会核查时未能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6 .投标人在2011年4月-2014年4月国内采购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若无不良记录者则提供承诺函。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4年5月14日 ,下载招标文件、预投标登记详见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网(地址 http://www.lnzc.gov.cn )首页“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预投标登记注意事项”。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年5月15日 9: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62号
联 系 人:孙平
联系电话: 024- 23291068
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色楼)综合楼A座615/605室
项目联系人:李丽梅
传真:024-23447752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 234477 35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24-23447726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024-23447767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024-23447779/23447775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 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