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信息化与通信融合产品选型平台及垂直门户
注册 登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企业新闻 招标信息 行业应用 厂商专区 活动 商城 中标信息

资讯
中心

新闻中心 人物观点
厂商专区 市场分析
行业
应用
政府机构 能源产业 金融机构
教育科研 医疗卫生 交通运输
应用
分类
统一协作 呼叫客服 IP语音 视频会议 智能管理 数据库
数字监控 信息安全 IP储存 移动应用 云计算 物联网

TOP

西江(肇庆)三防指挥调度中心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2-12-06 12:08:26 来源:网络通信中国网 作者:【
关键词:指挥调度中心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肇庆市水务局、肇庆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西江(肇庆)三防指挥调度中心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肇庆市水务局、肇庆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西江(肇庆)三防指挥调度中心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26ZZHG0112JO
  二、采购项目名称:西江(肇庆)三防指挥调度中心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内容及数量:
  西江(肇庆)三防指挥调度中心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数据中心及机房标准化建设、三防支持决策系统、投影系统、智能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以及提供相关的服务。
  2.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201 2 年 12 月 6 日 至 201 2 年 12 月 12 日 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
  3. 投标人不是精密空调、PDP拼接单元、图像拼接处理器、多点控制单元(MCU)、移动云接入平台、中控主机、综  合布线系统六类线及六类模块设备、LED大屏设备制造商的,须获得精密空调、PDP拼接单元、图像拼接处理器、多点控制单元(MCU)、移动云接入平台、中控主机、综合布线系统六类线及六类模块设备、LED大屏设备制造商的原厂销售授权书;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复印件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201 2 年 12 月 6 日起至 201 2 年 12 月 14 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肇庆业务部(详细地址: 肇庆市天宁北路 75 号广发银行大厦 15 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现场报名,不接受邮购。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 2 年 12 月 26 日 9 时 0 分 至 9 时 30 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肇庆市城东新区信安大道东(92区)肇庆市财政局大楼二楼评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12月26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肇庆市城东新区信安大道东(92区)肇庆市财政局大楼二楼评标室;
  十一、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西江(肇庆)三防指挥调度中心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肇庆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使用单位:肇庆市水务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蔡小姐使用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8-2293376电话:0758-2231167
  代理机构联系人:孔先生
  电话:0758-2313408
  传真:0758-2313407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2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转载互联网平台或企业单位自行提供,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不负责,Voipchina网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视频会议交换机:体验更完美混音..
下一篇2012视频会议:“云服务”与“移..

热门文章

图片主题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

广告位

Copyright@2003-2009 网络通信中国(原VoIP中国) 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503927495@qq.com
  京ICP备05067673号-1 京公网安110111110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