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树强 全国政协委员 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院长
远程医疗是利用远程通信技术和信息技术,面向全国各地,甚至全球的病人、医生、医疗单位等提供医疗服务的一种服务方式,是加强我国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解决边远和落后地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有力抓手。
国外许多发达国家都开展了先进的远程医疗项目,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例如美国,目前已建成世界上最发达的医疗网络,远程家庭监护,远程机器人微创手术,远程虚拟医院等一流远程医疗技术也在美国兴起并不断发展。在日本,过去10年左右时间,政府投入较大资金进行远程医疗的技术开发,在远程病理诊断、影像诊断、远程医学教育等方面形成了规模。
在我国,卫生部于1999年底发布了《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的通知》,中国的远程医疗才得以快速发展。最近两年,远程医疗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2009年,新医改方案提出了“积极发展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的要求,2010年卫生部制定了《2010年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项目管理方案》和相应的技术方案,并投入大量资金支持面向中西部的远程医疗项目建设,我国的远程医疗事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但是,我国的远程医疗尚还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缺少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各级医疗机构信息化程度差异很大,远程医疗成本高,技术设备陈旧、业务量少,开展的并不深入,其社会效益并不显著。因此,为大力推进远程医疗的发展,助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我们建议:
1、大力推进远程医学学科建设。远程医疗是远程医学学科的重要实践之一,因此要从学科建设的高度为远程医疗的发展提供系统的理论基础,建立国家级或卫生部级远程医学重点专科,集中优势资源,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扶持,促进产、学、研结合,快速追赶国际远程医学发展的步伐。
2、建立国家级或卫生部级远程医学中心,打造一流的远程医疗服务样板,建立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建设规范,探索先进的管理机制、研发新的远程医疗技术,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全国远程医疗的规范化、快速、可持续的发展。
3、加强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远程医疗的基础是医疗信息数字化,本质是远程医疗信息共享,因此需要加快医疗机构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促进区域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为更广泛和深入的远程医疗奠定基础。
4、加强专用网络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远程医疗服务对信息基础设施的依赖较高,专用的传输线路成本较高,对基层医院的压力较大,需要政府在专用传输网络建设等远程医疗基础设施上加大投资和支持力度。
5、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保障。在我国,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还处在行业试点阶段,远程医疗活动仅属于会诊咨询范畴,深入开展还需在责任界定、质量控制、监督管理等方面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