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2011年第8号公告,公布了2010年标龄5至10年的602项通信行业标准复审结果。
其中《通信设备可靠性通用试验方法》等414项标准继续有效,《通信用配电设备》等85项标准予以修订,《移动和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要求》等103项标准自2011年4月1日起废止。
复审五大领域标准
按照标准复审工作程序,工信部组织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开展了2010年标龄5至10年的通信行业标准复审工作,本批复审标准分为网络与交换、无线通信、有线通信、数据通信、通信产品及基础等5个领域,有关专家从标准的技术水平、应用现状和实施效果等方面对602项标准逐一进行了审查,经过充分讨论和综合评议,形成复审结论,报工信部审批发布。
公布2010年通信行业标准复审结果将加强对现行通信行业标准的维护,及时更新和淘汰老化落后标准,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标准技术水平,建立科学合理、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满足产业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