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上海)2011年8月3日,以全国制造商协会(NAM )、 TechAmerica 、信息技术产业理事会(ITIC) 、电信工业协会(TIA ) 、VON联盟为首的美国行业协会联盟,联合致FCC 一封信,敦促委员会代替政府行使权利,结束对VoIP服务的盲目管制。
信中写到(回复:“回填补监管空白:国家VoIP活动”- WC文案号10-90; GN文案号09-51; WC文案号05-337; CC文案号96 -45; CC文案号01-92; WC文案号06-122; WC文案号04-36)这些文案再清楚不过了:
“...政府拟定了各种方案来填补VoIP监管空白,往往模糊不清,而且大部分于事无益。大多情况下,这些方案与“美国政策”相违背,因为美国政策规定:“促进互联网和其他交互式计算服务的可持续发展”、“为保持市场活力和自由竞争力,现存的互联网和其它交互式计算机服务,不受联邦政府或国家调控的约束”。除此之外,它们还与联邦法院的裁决相冲突。”
FCC委员会有权力制定一个统一的VoIP传输管理条令,VoIP服务本身是州际服务,应当遵守一套单一法规。近日最高法院和法庭批准,FCC委员会必须确保国家有关规定,不妨碍行业协会制定的,促进创新服务的投资和部署的长期政策方针,包括先进的宽带网络。在这种背景下,委员会没有理由不迅速采取行动,建立一个统一的VoIP框架,可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并有利于创新。
令人吃惊的是,在2011年,VoIP监管这成为公共政策关注的问题。
行业协会会在信中指出,“主要管辖权,显然是基于服务地域范围和覆盖面的州际服务。这不只是适用于所有有关VoIP法律先例援引和下一代信息服务”,他们还补充说,“长期”的定义意味着它可以追溯到1934年创建FCC。
回溯最初的住宅VoIP出台时,监管者只不过把它当做与网络毫不相关的一种模糊不清的边缘技术,不假思索就选择放任自流的态度。随着VoIP的不断发展和继续走俏,政府的管制会越来越多。美国VoIP运营商及用户也开始怨声载道。
FCC希望VoIP成为现有运营商的竞争对手,但执法机构担心它会被用于逃避监听。FCC必须在二者之间寻求平衡。VoIP系统会比传统电话系统更易受攻击,欺诈活动时常发生,VoIP运营商也鱼龙混杂,建立一个合理的监管体制,渐被提上日程。
这不再是一个时代问题,对于FCC应该做的事情是尽快确定其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