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1月11日发布“关于加快我国家用电器行业自主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利用资本市场支持产业转移和整合,鼓励品牌企业跨区域、跨国界的兼并重组。
在具体目标上,指导意见指出,到2015年,家电行业80%以上企业制定实施明确的品牌战略;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自主品牌出口比例不低于30%;形成3至5个拥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在国际市场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优势自主品牌。
为此,指导意见称,要继续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包括:鼓励支持家电品牌企业积极参与“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等;引导支持品牌企业加强对关键零部件、高端及高效节能和环保低碳的产品生产线的技术改造,支持其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零部件及生产性设备;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和服务;利用资本市场支持家电产业转移和整合,鼓励品牌企业跨区域、跨国界的兼并重组等。
在政策措施上,指导意见还提出了要支持自主品牌在境外的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加大对自主品牌向海外注册商标、申请专利的保护力度;引导支持自主品牌积极开展出国(境)参展、海外并购、设厂及工业园区建设等活动;鼓励支持企业联合建设海外营销渠道和售后服务网络,为自主品牌企业建立国际化研发、生产体系及品牌推广搭建金融服务平台等。
指导意见还对加快家电行业自主品牌建设的意义、主要任务及组织实施等方面做出了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