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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消费:产业发展新支点 经济增长新引擎
2013-09-05 18:01:09 来源:网络通信中国网 作者:【
关键词:信息消费 经济 增长 新引擎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为使业界深入了解该战略文件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未来发展趋势,泰尔网邀请到政策重点起草支撑单位--工信部电信研究院的专家团队,为广大网友深入解读该政策。

 网络通信中国网(voipchina.cn)9月5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为使业界深入了解该战略文件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未来发展趋势,泰尔网邀请到政策重点起草支撑单位--工信部电信研究院的专家团队,为广大网友深入解读该政策。
  访谈嘉宾:
  鲁春丛,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所长,博士,团队主要负责人。
何  伟,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 ICT产业研究部主任,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研究项目的课题组负责人。
孙  克,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ICT产业研究部科研骨干,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团队中最年轻的核心成员,承担信息消费规模测算和经济影响的研究工作。
  朱乾龙,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互联网与电信监管研究部科研骨干,电信研究院互联网领域副主席,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信息消费课题组的核心成员。

 
访谈现场
精彩观点

  鲁春丛:信息消费呈现出七大特征和一个发展趋势


  鲁春丛 所长

  经济学意义上的消费,是指居民和政府部门为满足个人或公共需求,在核算期内对产品或服务的最终使用。信息消费是消费的一部分,因此我们认为信息消费是指居民和政府部门对信息产品或信息服务的最终使用。
  《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在现有技术和市场条件下,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聚焦在规模大、增长快、前景好的领域,概括起来是“6+4”体系,即6类产品、4类服务。6类信息产品包括功能手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微型计算机、智能电视、IPTV终端等网络化终端产品;信息服务主要包括语音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内容服务以及软件应用服务。《意见》中,关于信息消费的总体目标,就是基于这10类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消费测算得出的。
  《意见》中的新型信息消费是“4+3”,即新型信息产品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IPTV终端,不含功能手机和PC机;新型信息服务包括:移动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内容服务、软件应用服务(不含语音服务、固网接入)。《意见》中的信息消费当前规模及未来目标即是按此范畴进行测算。实践中,信息消费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信息通信领域的技术进步、产品更新、网络演进、应用创新等产业关键要素的变化,信息消费的范围应动态调整。例如,随着新一代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的快速发展,云家电、智能穿戴设备、物联网、电子导航、智能安防设备等各类网络化终端产品的消费开始兴起,有望成为未来几年促进信息消费的又一支重要力量。
  当前,信息消费呈现出一个趋势和七个特征:
  一个趋势:信息消费边际消费倾向递增。在传统产品消费领域,边际消费倾向呈递减趋势,人们的消费虽然随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但在所增加的收入中用于消费的部分却越来越少,我国居民消费面临着边际消费倾向较低的问题,这是导致有效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工信部电信研究院专家团队的测算表明:2010年以来,我国信息消费的边际消费倾向呈上升趋势。这说明,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新增的信息消费支出呈上升态势,居民信息消费的意愿在不断增强。我想,这也是国务院选择信息消费作为撬动ICT产业大发展支点的重要因素之一。
  总结起来,信息消费有七个特征:一是网络化。从消费形态来看,信息消费多是依托网络发生,网络已经成为生产供给与信息消费的综合平台。一点接入、全程服务的网络属性是信息消费成长壮大的基础。信息消费具有独特的网络效应,即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价值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使用该项产品与服务的用户规模,用户数量越多,该项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就越高,对消费者的效用和吸引力越大。二是数据化。从信息消费性质看,信息消费的内容从话音正快速转向数据业务。今年上半年,我国居民语音消费逼近天花板,非话消费占比已经超过50%,每年攀升3个百分点,移动互联网已经成为信息消费增长的重要驱动力量。三是碎片化。从消费行为来看,信息消费多在消费者碎片化时间内实现,移动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与发展,更加强化了这一特征。根据相关调查显示,近70%的网民在睡前手机上网,40%以上的网民在搭车、排队等时候使用手机上网,39%的网民在卫生间手机上网。地铁、机场、公交站、随处是看手机的人群,看报纸、杂志等纸媒体的人群骤减。四是耦合性。从消费的网络关联性看,云、管、端日益融合,主要信息产品或服务的消费都经由这三个环节联动完成,信息产品与信息服务的消费是紧密耦合的,这种强耦合性,使得信息消费对自身ICT产业带动能力强劲,信息消费增长,带动效应最明显的就是设备制造业,通过乘数效应促进消费。五是关联性,信息消费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生产、生活、管理的各个方面,大幅提升我国的信息化水平,反映在最终产品和服务上,就是大幅提升信息消费的能力,如果国民经济各行业发展态势好,会通过反馈效应,拉动信息消费需求。从信息消费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关系看,还具有滞后性和先导性的特点,即:经济下行时,信息消费要滞后一段时间才显现出下降趋势;经济恢复时,信息消费先行呈现出增长态势。 六是迭代性。信息消费依托于网络,基于网络的信息消费市场活跃、技术活跃、应用活跃。网络与终端设备更新换代周期不断缩小。信息消费和其他消费不一样,信息消费没有过剩,只有不断升级。“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树春”,新旧力量交织迭代的步伐加快。七是大众性。目前我国手机普及率已达到87%,智能机普及率接近25%,不及发达国家普及率的一半。智能手机替代功能手机的步伐加快,“昔时王榭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作为新兴信息产品消费的代表,智能手机广泛普及,将激发新一轮的大规模信息消费热潮。
  何伟:信息消费增长迅速,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

 
  何伟 主任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国际经济形势错综复杂,我国经济也面临前所未有的调整,虽然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经济发展中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也在增加,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不断在加大。同时,消费乏力、投资边际效应持续降低、产品出口受阻等问题持续加剧,投资、消费与出口间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上半年最终消费对GDP的贡献率是45.2%,资本形成总额对GDP的贡献率是53.9%,而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仅为0.9%,从这些数据来看,上半年中国经济的增长仍然是靠内需拉动。要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切实实现经济转型,将消费作为经济增长的着力点,不断扩大消费总量。中央也特别强调“积极释放有效需求”,扩大居民消费。
  就扩大居民消费需求而言,汽车、房地产等以往的消费热点受到交通、环保、宏观调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处于下滑或发展很困难的状况。反观信息技术产业,随着信息技术广泛渗透和互联网蓬勃发展,对于扩大内需、稳定增长的作用非常显著的。尤其是信息消费领域,信息消费的增长速度非常快,2012年整个规模已经达到了1.7万亿,相比2011年增幅高达29%,对GDP的增长贡献达到了3.3%,贡献的话也有8%。另外从发展模式来看,与传统的“高投入、低产出、高污染、低效率”发展模式相比,信息技术能够提高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赋予更大的升值空间,使产品和服务所消耗的资源与能源都趋于最少,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从行业发展来看,我国已具有扩大信息消费的有利条件:一是信息消费市场基础雄厚,截止今年上半年,我国移动电话用户11.75亿,互联网宽带用户达到1.8亿,规模庞大、增长快速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群体,蕴含着巨大的信息消费市场容量和增长空间;二是信息消费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互联网信息服务、智能终端等新型信息消费规模大、增长快。上半年我国微信用户超过4亿户,拉动移动互联网流量收入同比增长56.8%,;智能手机销量增幅都超过了25%;三是人们已经接受信息消费行为和模式,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爆发式增长,2012年我国网络购物(B2C)首次突破万亿元;基于政府云平台的消费快速增长,远程医疗、远程教育和全天候无障碍养老看护等已成为消费的重点领域。
  孙克: 2015年信息消费总规模将会达到3.2万亿元。信息消费每增加100亿元,将会带动国民经济产出增长338亿元


  孙克 博士

  经济学意义上的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中的最终环节。从价值量上来说,消费是一个国家购买消费品的全部支出,它是国民收入流通的基本形式之一。按照这样的经济学内涵,我们把信息消费定义为居民或政府为满足个人或公共需要而购买使用的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总支出。可以看出,“信息消费”是传统意义上“消费”的一部分,是它的一个子集。这样,我们就可以形成了一个比较清晰的包含有三个层次的研究层级——信息消费-消费-国民收入。就信息消费而言,我们把它分为信息产品消费和信息服务消费两大部分加以考虑。其中,信息产品消费主要包括手机、平板电脑、微型计算机、智能电视、机顶盒等等各类终端产品消费支出;信息服务消费是指网络接入服务消费及通信网和互联网上承载的各类业务或内容服务消费,主要包括语音通信服务、互联网数据及接入服务、信息内容和应用服务、以及软件等消费支出。2012年,信息产品消费达到6800亿元,信息服务消费达到1.04万亿元,信息消费总规模为1.72万亿元,占当年GDP的比重为3.3%。尽管比重数据不是很大,但是我们注意到2012年信息消费对GDP的拉动作用到达0.63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占到当年GDP增长7.8个百分点的8.1%。8.1%这个数字是信息消费占GDP比重近2.5倍,说明信息消费增长之快和作用之大。关于信息消费未来的增长规模,我们主要依据三个方面的理论与现实基础。一是对信息消费历史增长趋势的考虑,主要考虑了2007年以后的增长速度;二是对信息产品、服务生命周期理论的应用,充分考虑的不同产品、服务在不同阶段所可能体现出的发展速度和特点,以及新产品、新服务产生的可能性;三是考察外国信息产业发展的历史,主要包括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等。依据这些因素,我们预测2015年信息消费总规模将会达到3.2万亿元。
  从2011年9月份开始,我们在近两年的研究过程中对信息消费与经济、社会之间的关系及传导机制做了反反复复的研究,所采用的经济学模型包括面板格兰杰因果检验、投入产出分析以及经济计量模型。首先,我们知道,判断事物的因果关系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整个理论和实证分析的基础。我们利用面板数据格兰杰因果检验来分析信息消费和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这个检验方式能够在两种事件不存在因果关系时做出否定判断。检验结果支持信息消费是经济增长的动因这一论点,也就是说我们可以认为促进信息消费能够提升经济增长水平。这是接下来研究首先需要考虑的因素,如果不考虑这个问题,下面的研究很有可能成为一个伪命题。其次,我们需要考虑信息消费对经济增长作用的传导机制是怎样的,就是说,在已经知道信息消费对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后,需要看一看这种促进作用是怎样发生和传导的。信息消费对经济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利用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对本部门产生的推动作用。我们从三个方面加以考虑:信息消费对信息产业有直接的促进作用,称之为“乘数效应”;信息消费对信息产业产生作用之后,信息产业通过产业关联作用于其他产业,称之为“溢出效应”;在“溢出效应”之后,其他产业通过产业关联反作用于信息产业,称之为“反馈效应”。这三个效应包括了所有信息消费对国民经济所有产业部门的传导机制。接下来,我们着手量化信息消费对国民经济产出部门的关联关系。这就会自然的牵扯到产业关联系数这个核心指标,也就是电信研究院测算的“信息消费每增加100亿元,将会带动国民经济产出增长338亿元”。最后,依据3.38这个产业关联系数和信息消费具体数据,就可以计算出信息消费对其他产业新增产出的贡献作用。此外,我们还利用经济计量模型等对整个分析的稳健性做了必要的检验。根据电信研究院测算,2012年我国信息消费占GDP的比重为3.3%,拉动GDP增长0.63个百分点,带动相关产业新增产出9200亿元;预计到2015年,信息消费占GDP的比重将会超过4.5%,拉动GDP增长0.55个百分点,带动相关产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
  朱乾龙:信息消费既有新增效应又有替代效应,总体来说新增效应大于替代效应

 
  朱乾龙 博士

  信息消费需求增长最快的部分是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信息消费,主要包括互联网数据及接入服务、信息内容和应用服务、软件及其他服务、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机顶盒等。根据我们掌握的数据显示,2011年、2012年新型信息消费的年增长速度均超过60%。
  相关研究表明,抑制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重要原因并不简单是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2000年以来,最终消费率即最终消费在GDP中的占比连续下滑,但同期,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增长率、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增长率、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在大部分年份均高于GDP增长率,这说明,收入并不是导致最终消费率持续下降的关键原因。之所以出现消费不旺的情况,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传统吃、穿、用等的消费占比规律性下降,我们看统计局发布的恩格尔系数是连续多年下降的,吃穿用的居民消费是一种规律性的下降,而住房、汽车等消费经过快速增长后增长乏力;另一方面是新兴领域消费供给不足导致居民消费需求难以满足,这种剪刀差正是导致最终消费率持续下降的关键诱因。因此,我国目前消费不旺是消费结构的问题,并不是简单的收入水平问题。
  在可支配收入水平既定的情况下,增加新兴领域的消费供给将有助于激发新的消费需求,推动消费结构升级,提高消费水平。信息消费是重要的新兴消费,居民消费意愿强(边际消费倾向递增,近几年30%左右的增长速度可见一斑),增加信息消费供给、促进信息消费有助于创造新的消费需求,并不必然抑制其他类型的消费,反而会带动其他类型消费的增加,如:根据相关研究发现,2011年网络零售总额中有39%为新增消费,占全社会个人消费总额的2%。这是信息消费产生的新增效应,即信息消费会带动居民新增消费,进而拉高居民消费水平。当然,由于信息消费具有网络化的特征,导致线下消费向线上转移,这会使得信息消费对线下消费形成一定的替代,这是技术进步的必然。此外,促进信息消费会加快消费结构升级的步伐,也会客观上导致一些传统消费的衰落和消亡。
  总体来看,信息消费具有双重效应,一是新增效应,二是替代效应,相较而言,信息消费的新增效应要大于替代效应,会带动居民消费水平的整体提高,从而有效拉动内需。从历史经验看,任何技术进步必然带来产业的更迭演进,也必然导致消费结构的变迁,纸张消费替代了竹简消费,汽车的消费取代了马车的消费,电话消费取代了电报消费等等,这种演进或变迁尽管会导致产业变革的阵痛,但最终带来的却是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信息消费是先进技术、先进生产力的产物,必将带来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社会的进步。当然,在这种变迁过程中,政府可以采取相应的相机政策,合理引导消费结构变迁,帮助传统消费品生产领域实现快速转型。
鲁春丛:信息通信业作为信息服务的主要供给者,将获得新的转型发展机遇
  我国信息通信运营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中的定位分为两个层面:
  一是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指信息网络,包括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等。当前重点是要加快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如光纤宽带接入网、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数字广播电视网等。定位于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基于两点考虑:其一、我国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过去的三十年,走过了发达国家近一百年的发展历程,其规模和性能已稳居世界前列,已从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成长为“引领性”的关键基础设施,并全面覆盖和支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其二、当前,围绕新一代网络的关键技术、关键标准、关键资源和国际规则的争夺风起云涌。世界各国掀起加快推进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新浪潮,将行业定位于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是应对全球竞争的必然要求,对增强我国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长远的意义。二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家经济的支柱,是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涵盖通信设备业、电信运营和终端产业,重点是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应用、云计算等新兴信息应用和服务。这些新兴产业具有渗透面广、带动性强等特点,既是未来信息通信产业增长的新领域、新引擎、新空间,也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优先领域。
  此次《意见》的发布,意味着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信息通信业作为信息服务的主要供给者,将获得新的转型发展机遇。一、推动通信基础设施上升到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地位,将被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规划和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信设施的通行权和建设权将得到有力保障;二、将得到国家更大力度的财税政策支持,特别是困扰行业发展多年的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有望取得实质性进展,有助于加快农村地区的网络覆盖和服务提供;三、新型信息消费需要依托更便捷的网络接入、更宽的带宽支持,需要更丰富、更个性化、多元化的应用,这客观上将加快光纤通信的快速普及、3G的快速渗透和向4G的演进,以及业务供给结构的升级,进而加速通信业自身的转型升级;四、推动市场开放,减少进入壁垒,将吸引更多市场主体进入通信市场,将极大地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通信技术和业务应用创新,促进行业创新发展。五、信息通信业的增长空间进一步拓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对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业态的扶持,要大力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相关服务在未来几年内有望获得大发展。在这个大背景下,信息通信业只要能把握契机、以需求为引领,必能获得更快增长。
  产业链受益者:
  1)终端产品供者。信息服务最终还需要依托信息终端来实现,信息服务的发展将带动终端产品供给者受益。提供智能手机、平板电脑、PC、上网卡、导航仪等终端设备,数码相机等消费电子产品,智能电视、机顶盒等智能家电,移动应用等软件产品,及各类相关上游芯片的企业将直接受益,迎来市场延伸和消费升级的良好契机。
  2)网络设备供给者。信息服务的提供需要搭建网络和平台,路由器、交换机、光通信设备等通信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IT设备的市场也将随着用户消费需求上升迎来较大的拓展空间。其中通信设备市场随着“宽带中国”战略、信息基础设施的演进升级获得较快发展,而IT设备市场将随着用户信息服务需求的上升获得稳步增长。
  3)信息服务提供者。总的来说,提供信息服务的所有企业都将在促进信息消费的大潮中受益,比较而言,以下几类企业受益会更明显:一是提供宽带接入服务特别是提供移动宽带接入服务的企业,因为实现网络接入是后续信息服务的前提和基础;二是移动互联网企业,特别是提供移动即时通讯、移动搜索等服务的企业,由于把握移动互联网入口而受益良多;三是提供在线数据处理、存储等服务的企业,包括提供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云计算平台服务等的企业,这部分需求在未来几年将快速攀升;四是提供与智能家居、智慧城市相关的物联网服务的企业,该类服务市场潜力巨大,有望成为新的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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