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府将设“产业转型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目前有两只基金有望分别落户松山湖和市区。东莞市日前在科技大会上出台了推动金融、科技和产业融合的“1+4”系列文件,其中4个文件直指金融改革。7月24日,东莞市金融局接受媒体集中采访,对4个文件进行详细解读。
目前东莞正在与两家基金公司洽谈,其中总规模5亿元、首期1亿元的政府引导基金或将落户松山湖,另一只首期达20亿元的引导基金则可能落户市区。
两只创投引导基金正在洽谈
对于《东莞市产业升级转型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市金融局资本科黄志成介绍,市政府将设立“产业转型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改变以往直接补贴的方式,而是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向企业投资,通过市场机制起到杠杆放大作用。
“产业升级转型和创业投资是引导基金使用的两大方向。”黄志成介绍,基金将重点投向高端新型电子新型、LED产业、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等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物联网产业、装备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等。
黄志成说,目前东莞市已和国内两家基金公司谈好了合作事宜,黄志成透露,其中与深圳某基金公司合作设立的基金总规模5亿元,首期为1亿元,将设在松山湖;与广州某基金公司合作的基金则未最终确定,不过首期预计20亿元,将落户市区。
“政府资金随后也将参与这两只基金,将在市财政局下设一个事业单位,作为独立法人机构出资。”黄志成透露说。
股权投资基金落户奖励与深圳看齐
《东莞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根据基金注册资本的规模或合伙企业当年实际募集资金的规模,将给予其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1500万元。
为了鼓励PE(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东莞企业,文件规定投资于东莞的企业或项目,按其退出投资后形成地方财力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笔最高300万元,同时也可享受最高500万元的购房补贴和最高100万元的租房补贴。
“资本市场一直是东莞的一块短板。黄志成说,东莞主要是借鉴了深圳的经验,“大体上奖励跟得上深圳,特别是落户奖励基本与深圳一样。该办法出台后,创投基金业未来几年在东莞将会有较快发展。”
金融创新奖主要考核四方面
据悉,《东莞市金融创新评选暂行办法》是对去年底出台的新10亿融资支持计划中“鼓励金融创新”条文的具体化和标准化。
市金融局金融科科长钟正良介绍,在制定该办法前东莞也参考了上海和深圳的做法,并采用了上海金融成果奖的奖励模式,使受益者扩大到金融行业协会和各镇街。
“这个文件里讲的金融机构是广义上的,不仅包括"一行三会"批准设立的机构,也包括新型金融组织,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 钟正良介绍,能否获得金融创新奖,主要考核4个方面:创新性、应用性、示范性和合法性。
根据办法,金融创新奖设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等奖项“所有的奖项都拿足的话,一共可以奖励29个机构和镇街。”
市外金融机构来莞设立分支将获奖励
《东莞市金融招商奖励办法(试行)》所指的金融机构是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保险公司。钟正良介绍,市外金融机构来莞设立分支机构可获得一次性50万~500万元不等的奖励;市内金融机构到市外设立分支机构可获50万~200万元不等的奖励。
此外,驻莞金融机构在东莞市金融商务区和松山湖金融改革创新服务区自建或购买自用办公用房,将给予每平方米250元补贴。自建房补贴面积不超过8万平方米,购买办公用房补贴面积不得超过4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