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级机构改革步入微调期。昨日,记者从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局将新增轨道交通、城市道路、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等职责,增设智能交通管理科。该局昨召开相关会议就科室设置、人员编制等问题进行协商。
一条路一个部门管理
此次微调进一步把原来多部门交叉的职能厘清,防止部门之间互相推诿互相扯皮的现象。
过去一条路多头管理,比如人行天桥、机动车道、桥梁属不同的部门管理,此次调整明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的城市道路职责,包括机运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桥梁、隧道、涵洞、立交桥、人行天桥、管线走廊、安全通道、护拦、分隔带、道路两侧边沟和其他附属设施以及与其相关的道路照明的建设、管理职能。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城市道路保洁与绿化管理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也将配套新组建城市道路建设管理科。
此外,该局还将新设轨道建设管理科、智能交通管理科,承担全市智能交通及交通运输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全市智能交通发展的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汇总、发布城市交通信息,分析、评估城市交通状况,提出交通改善建议;制定城市交通组织、管理和改善方案并监督实施等。至此,“大交通”格局形成。
红绿灯不亮不再找交警
机构微调结束后,路上的交通灯不亮了,要找交通运输部门,而不是交警了。
根据日前公布的“三定方案”,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在道路交通设施方面,将负责道路上交通标志牌、标识、标线、护栏、交通信号灯、诱导牌等交通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规划、建设前先征求市公安局意见。市公安局负责交通信号灯调控工作,并根据交通安全畅通的需要对设施设置提出意见。